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窗台防护栏杆设置要求

时间:2016-3-24

低窗台防护措施的高度应不小于0.8m(住宅应不小于0.9m)。

一、低窗台的防护栏杆高度应遵守以下规定:  

  1.低窗台高度低于0.5m时,防护栏杆或固定窗的高度均自窗台面起算;  

  2.低窗台高度高于0.5m时,防护栏杆或固定窗的高度可自地面起算。但护栏下部0.5m高度范围内不得设置水平防护栏杆或任何其他可踏部位。如有可踏部位则其高度应从可踏部位起算; 

  3.当室内外高差小于或等于0.6m时,首层的低窗台可不加防护措施。

二、凸窗的低窗台防护高度应最遵守以下规定: 

  1.凡凸窗范围内设有宽窗台可供人坐或放置花盆等用时,防护栏杆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一律从窗台面算起; 

  2.当凸窗范围内无宽窗台,且防护栏杆紧贴凸窗内墙面设置时,可按低窗台的规定执行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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